第一章 傳統木雕的藝術價值


  臺灣傳統木雕文化最重要以閩南、福建地域的發展為木雕藝師的發源根基。傳統手工木作即是結合了生活及民俗,將中國古代裝飾藝術的精緻木雕極緻展現,反映民眾在信仰上的心靈寄託與追求,傳統的木雕是一種文化也是歷史的藝術品,有其獨特的藝術魅力,尤其在木工建築外觀與裝飾上有著極重要的地位,雕刻物件多以祈福、納祥且具有教化意涵之圖像與故事做為主題,藉由傳統木雕藝師的手藝技術,繼續保留與傳承。

  傳統木雕藝術與現代木雕創作藝術是不同的。傳統木雕藝術的作品,必須在傳統術論之下做創作變化,而稱之「傳統藝術」。現代創作藝術作品它是可以採用傳統術論,也可以完全不需要任何術論與理由,完全隨創作者的心境而展現,係自由心證之作品,亦屬個人的木雕創作。

傳統鑿花淵源

壹、鑿花背景


  臺灣木雕藝術傳承漳、泉、閩、粵先民拓墾來臺後,始以閩南系傳統建築傳承技藝,發展出臺灣本地木作鑿花匠師、器物、神像木雕匠師。傳統鑿花取材多元豐富,且各雕刻匠師手法及風格互異,為主匠師之技藝對場競作可見到真工夫,為強調裝飾性技藝的木雕工藝,屬傳統建築中小木作的範疇。多應用於傳統建築的美化結構,尤其在傳統寺廟的繁複與華麗雕琢,更顯莊嚴神聖。鑿花常應用於桌椅、屏風等雕刻裝飾,以紋樣圖案表現木材質雕鑿出的藝術美感。廟宇建築中最常見之構件為步口處及三川殿的藻井裝飾、獅座、斗栱(斗拱)、圓光、垂花、吊筒、瓜筒、插角、花鳥柱、龍柱、門堵、神龕等木作,都展現雕刻匠師鑿花的創作藝術。

  樑、柱、通、楹等屬於建築結構的大木構件,具有承載整體建築物重量的功能性,大多以彩繪或淺雕方式呈現,避免破壞大木構件載重的結構力量。非結構性之小木作構件,例如:吊筒、花籃、神龕雕屏、門堵則多以鏤空處理來表現內外區隔性及空間層次感。鑿花題材表現廣泛,有人物、花鳥、走獸、集瑞等圖案,取材多來自傳統典故或民間故事,搭配傳統建築主體表現,饒富文化象徵意涵。

  以臺灣傳統鑿花師傅源自各派系表現手法風格觀察,最早的泉州派雕工較為精細,福州派展現稍為粗略,漳州派雕琢則介於兩派之間,若以區域分布,福州派遍布全臺,泉州派多在鹿港、臺南一帶,神像也多半出自泉州匠師之雕鑿;漳州派則較難看到其匠師的手藝。日治時期以彬司派為臺灣大木匠派,再發展以板橋為主的陳應彬匠師(人稱彬司、彬師)系統。傳統木作通常為主匠師之作,彬司門下弟子多人,其中黃龜理傳承其技藝之精湛,承作之圓光數量之多也最為精采,其代表作有臺中林氏宗祠、萬丹萬惠宮、麥寮拱範宮、東港朝隆宮、泰山巖祖師廟、金瓜石勸濟堂、淡水祖師廟、艋舺龍山寺、關渡宮、三峽祖師廟等超過百件,其他包括托木(又稱插角、雀替)、獅座與豎柴人物、花籃、神龕等作品則是數以百計,完整紀錄鑿花藝術之大成與淵源。

貳、建築典故與發展


  傳統建築多以民宅、書院、寺廟、城廓、庭園、牌坊等類型呈現,通常賦予其不同功能及區別,具有遮蔽、防禦、敬神、祈福、裝飾、褒揚等意涵。並透過藝術圖紋融合建築之莊嚴與美感,增添建築技術與價值,藉以彰顯社會地位之尊崇。

  中國傳統建築雕刻發展於平面浮雕(Flat relief),是一種附屬在一平面上的凸起圖像藝術,將塑造形象從原來材料平面雕刻脱離出來的雕刻工法,其展現出來的藝術形式可分為石材與木材兩類。臺灣廟寺建築承襲閩南一帶木架構建築體系,大致與北方相近;以臺灣傳統建築設計的角度而言,相當著重於建築木構件上的木雕部分,是傳統木雕工藝中最為精采的部分。

傳統平面浮雕圓光

  臺灣的早期建築多以木架構為主,從單純的木架構再衍生而為,清治末,閩南多位木作名師相繼來臺,開啟了大木作與小木作、雙環合一的建築。小木作的製作,著重於木雕裝飾的華美雕琢,並且因而成就多位著名的木雕大師,如蘇水欽、林榮坤、楊秀興、蘇海萍、黃良、黃龜理、李松林、林謙、施禮、李金川等前輩木雕名師,諸位名匠師都曾留下許多傳世的名作範型。東方的材料應用,多以木材為主,因其能賦予更多豐富技巧及發展之特性所致。由宋代建築工程做法「營造法式」中,可以清楚了解東方立柱型式建物的特色,即是將屋頂重量經由斗栱分散到柱子,再平均傳導到地面的架構,不同於西方由牆面來承受屋頂重量,此為東方建築之營造工法,其空間單位的計算,採以內部格局之四柱之間的空間作為計算單位,因此是以「間」來計算空間之大小。

  建築物件中間與間隔的隔屏,成了裝飾最好的位置,在中國傳統裝飾意義,如「祈福納祥」而言,它結合了生活與民俗,並兼具傳統民俗文化的生活面,更增添建築藝術在文化表象上的重要意義。

  在臺灣的各大小廟宇中,都有很細緻精采的作品值得鑑賞,如三峽清水祖師廟、鹿港龍山寺、天后宮等廟宇。而此時期的修繕與施作藝師多出生於清末及民國初年,且因日本政府長時期治理與文化影響,另一方面承接了傳統漢系雕刻文化,同時受到日本工藝美術的觀念限制。隨著戰後國民政府延續政權掌理,1950~60年代,這一輩的藝師技藝琢磨成巧工,屬於作品技藝工法的盛年時期,創作與工藝的作品都已臻大成,多已漸成獨當一面的大匠師,時代變遷的過程,著實也蘊含著技藝薪傳的精神。

  清末民初的老藝師,其作品存在的位置與主要代表係依廟宇木作雕刻形式與建造樣貌而發展,或獨自發展另一繁複多樣的風格。從實際調查資料,全臺各地廟宇有許多一輩子從事廟宇雕刻工作的藝師,為廟宇神祇獻上無聲的精采之作,亦失去應有的注目,能傳名記載者並不多見。此外,臺灣傳統木作建築上之裝飾架構非常多,幾乎無所不雕,極盡裝飾之能力,然而整座廟宇之雕作,並非僅由一位匠師完成,隨小木作裝飾位置的不同,也造就不同的分工與專長,亦由裝飾內容難易來定位匠師之地位。

叁、傳統鑿花與木架構之關係


太師少師

鰲 魚

  傳統建築上木作之構件相當複雜,而構件與木雕之間的相互關係也需正確認知結構與裝飾構件在功能上的區隔,才能確保建築之安全與穩固。小木作工項中,裝飾物件是極為重要的部分,可增添建築物之富麗感及描繪當時之背景寓意,具藝術傳習價值。傳統建物的裝飾,除了平面彩繪外,還以活潑美艷的花飾做為雕刻要角,尤其在鑿花之應用最廣。

  以兩片以上之材料架設組合成一件作品的施作方式,就是結構組合,屬大木作工項。若以木材來做為裝飾的物件,即屬小木作工項。建築木雕它融合結構與裝飾,成為各自功能並重的木雕作品,例如圓光、雀替(插角、托木)、看隨、吊筒(花籃、垂花、吊籃、吊柱、垂蓮柱)、斗抱(獅象座)、豎材(看頭)、外檐之牛腿細件等。

  純裝飾的木雕作品則沒有結構問題,亦無任何工法與型式的規範,類別與功用也不拘,例如神彿像、大量製作的產業商品,也可以是藝術家的藝術創作作品等。

  裝飾作品的定義:只要其目的是希望滿足、美化或提升它所擺放位置周邊環境所需求之任何材質作品,其本質即是「裝飾」之作品。

有情無懼

牡 丹

  「圓光」或寫稱「員光」,皆指相同作用之物件,亦依位置架構的位置稱為通隨、木隨、束隨、木載垂、樑垂、垂樑、樑枋、隨樑枋,皆指架設在通或步通之下的雕鑿花片或彩繪花片,此木構件除了裝飾之外,另有其重要功能是幫助穩定樑柱架設。「圓光」此構件,早期都稱彎躬或彎栱,因為它的習慣製作雕刻時,在地平線的下緣位置,大多都會製作成彎曲狀,看上去有點像彎栱門,因此都叫彎躬或彎栱,而「圓光」是以閩南語發音,傳稱而來。圓光下緣的彎曲線條則由構圖時的畫者,自我畫設。當然不做彎曲或畫弧線,而留下完整的木料外型,也是一種設計,並無特別限制。本教案2件題材「禮廉傳家」、「比箭招親」即是留下完整的木料外形,以做為較深入的圓光實物雕刻示範。

漁翁得利(鷸蚌相爭)

喜上眉梢

  「窗花」顧名思義即是用於建築門片、窗欞中常出現的繪畫裝飾圖案;中式傳統建築中常見以木材雕刻物件取代繪畫,以增添圖案保持之長久性,是空間裝飾最佳選擇,木雕窗花常以傳統圖飾之吉祥圖案做為題材及代表意義,且構件並無太大對建築主體功能之影響。傳統廟宇中門片亦常見整片厚實木板雕刻,或以圖紋對稱排列,以降低應力與木片變形之做法,是窗花構件設計上之技巧與運用,「三絲品蓮」教案,則做為較完整的窗花實物雕刻示範。